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总结推广我国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的先进经验及成果,大力弘扬食用菌传统文化,树立行业新风,根据行业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“推进绿色发展,共建生态文明”为主题,全面深化争先创优活动,立足实际、改革创新、务求实效,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一线工作者推动产业健康发展、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以树立行业先锋模范为重点,提升科学发展水平,努力开创行业工作的新局面。
二、目标和任务
根据协会工作安排,决定在食用菌行业范围内,围绕“推进绿色发展,共建生态文明”为主题的“百村、百社、百人、百企、百品”争先创优活动。通过活动的开展,争创食用菌新农村、新合作社、新带头人、新企业、新品牌,弘扬产业精神,倡导行业自律,提升产业形象。
三、争创标准
1、食用菌“百村”争创标准:食用菌是该村(镇)主导产业,种植面积大,标准化、规模化程度高;产业链条齐全,集生产、加工、产品交易于一体;从事食用菌种植农户比例大,农民收入稳步增长;深入实施“一村一品”强村富民工程,单品种产量优势明显并逐年递增;食用菌循环利用程度高,村容整洁,生态环境优良;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,或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食用菌特色村(镇)。
2、食用菌“百社”争创标准:遵守法律法规、组织机构健全,运行机制规范,农民主体地位突出,服务功能全面,市场竞争能力强,专业技术水平高,勇于发展创新,品牌创建能力强,拥有一项或多项注册商标;一项或多项获“三品”(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)认证或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,在当地推广新技术若干;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。
3、食用菌“百人”争创标准:服务于食用菌有关的政府部门、生产、加工、科研、流通及文化领域,为推动我国食用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并引起行业普遍关注;参与国家级项目并作出贡献;爱岗敬业,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,以个人力量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
4、食用菌“百企”争创标准:企业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,自觉维护市场秩序;以科技进步为先导,以市场需求为坐标,实现标准化、规模化生产;生产设施先进,集约化程度高;设立研发机构,并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;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完善,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要求;制订生产及产品企业标准并参与行业相关标准制订;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大,流通体系健全;积极发展循环经济,研发食用菌原料及废料综合利用技术,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作用;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;围绕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各环节,为农民积极开展农资供应、农机作业、技术指导、市场信息、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,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
5、食用菌“百品”争创标准: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或备案的驰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原产地标记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;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及行业特色,蕴含文化价值;品牌产品质量好,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企业标准组织生产,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要求;品牌所属企业、合作社或主产基地县生产具备一定规模,市场前景较好,经济效益较高,在省级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,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;产品包装科学合理,新颖美观。
四、活动安排
在食用菌行业范围内开展“推进绿色发展,共建生态文明”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,分四个阶段进行:
(一)第一阶段为广泛发动阶段(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),成立以张祥茂会长为组长,何海龙秘书长为副组长,协会副会长、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争先创优活动的组织实施,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,统一思想认识。
(二)第二阶段为扎实推进阶段(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),按照(意见)要求,组织全行业各主产基地、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,积极参与食用菌行业“百村、百社、百人、百企、百品”申报并上报申报表。及时根据各地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,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,指出存在的问题,明确努力方向。组织争创活动行业互评,将争先创
优活动具体化。
(三)第三阶段为树立典型阶段(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)。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提升整体工作水平。食用菌行业“百村、百社、百人、百企、百品”争创活动成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,充分展示全行业争先创优成果,同时,协会将对优秀参与单位予以表彰。
(四)第四阶段为完善机制阶段(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)查找不足,引导各活动单位学习行业先进典型,做好成果展示,对照争创标准,搞好总结,查找自身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,建立长效机制。
五、组织领导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活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围绕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,结合行业自身特点,认真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。
(二)加强督导检查。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协会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查,采取召开座谈会、现场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明查暗访等方式分层次加强督查指导。
(三)突出宣传引导。各地方主管部门要精心培育典型,激发活动单位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、电子滚动屏、标语条幅等平台,通过在单位内部刊物、信息简报、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等形式,大力宣传活动的具体要求、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。
(四)注重成果运用。各地方主管部门要把评价结果,作为争先创优活动评选的重要依据。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、好做法、好经验等上报协会。
中国食用菌协会
2013年3月25日 |